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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宣城市家庭养老床位建è®?/span>试点的指导意è§?/span>

宣民å…?/span>ã€?/span>2022ã€?/span>8å�?/span>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ï¼?/spa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ã€?/span>2019ã€?/span>5号)ã€?/span>《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åŠ?/span>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ï¼?/span>2021-2023年)的通知ã€?/span>ï¼?/span>皖政办ã€?/span>2021ã€?/span>16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现就全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ä½?/span>提出以下意见ï¼?/span>

一ã€?/span>试点目的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æž?/span>和组ç»?/span>,把专业化的养老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的失能、部分失能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机构养老的专业照料,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ã€?/span>

äº?/span>、试点范å›?/span>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服务机æž?/span>和组ç»?/span>,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é€?/span>ï¼?/span>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助洁助浴等专业服务的床位ã€?/span>

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范围为我市城区,包括宣州区、宁国市、广德市的街道办事处,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的城关镇ã€?/span>

ä¸?/span>、试点任åŠ?/span>

2022年起,整合困难老年人家åº?/span>适老化改造、家庭智能安防设æ–?/span>改造项ç›?/span>ï¼?/span>以不能自理老年人家庭为重点,在宣州区开å±?/span>家庭å…?/span>老床位试点,试点床位不少äº?/span>100å¼?/span>。其他县市可自行å†?/span>定是否开å±?/span>试点;开展试点的县区试点床位不少äº?/span>30张ã€?/span>

      四ã€?/span>试点内容

(一ï¼?/span>服务对象ã€?/span>具有试点地区户籍,年æ»?/span>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的有稳定照料人员的老年人,其中低收入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优先考虑。参加试点的老年人家庭应当具备家庭养老照护基础ï¼?/span>老年人及其家属自愿参加试点服åŠ?/span>ï¼?/span>并与相关服务机构和组ç»?/span>签订服务协议。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ã€?/span>

(二)服务机构ã€?/span>服务机构和组ç»?/span>经试点地区民政局结合实际遴选确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成立并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在本市开展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ï¼?/span>与周边医疗机构(包括医院、护理院ã€?/span>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签约合作的养老机æž?/span>ã€?/span>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ã€?/span>

2.具备对老年人上门服务功能,服务半径范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并配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信息化系统,设ç«?/span>24小时服务热线ã€?/span>

3.有可以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è€?/span>ã€?/span>心理咨询å¸?/span>等团队,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ã€?/span>

4.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ã€?/span>

符合上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含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向试点地区民政部门提出试点申请。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应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服务机构遴选工作ã€?/span>承接单位公开公示服务标准及收费,规范家庭养老照护服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ã€?/span>

(三)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ã€?/span>承接家庭养老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应当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设置的家庭养老床位应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适老化改造ã€?/span>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对居住环境的卫生é—?/span>ã€?/span>浴室ã€?/span>卧室、客厅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设施器具ï¼?/span>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ç”?/span>,降低用户成本ï¼?/span>提高资源利用率ã€?/span>

2.智能化改造ã€?/span>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ï¼?/span>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与所在地区养老服务平台和提供服务的照护机构实现呼叫应答、信息传输、服务监控监督和预警处置。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收到呼叫、预警的15分钟内到达老人家中,妥善进行处置。能通过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穿戴等设施设备远程监测老年人生命健康体征数æ�?/span>,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每å¤?/span>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能基于数据收集分析,实现不少äº?/span>1项的预警提示功能ã€?/span>

3.照护服务ã€?/span>能按照服务协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护计划制定、身体护理、生活照料、营养咨询与膳食服务、个人清洁卫生、心理慰藉、康复训练、医疗护理以及远程响应、紧急援助等服务å’?/span>24小时紧急服务等ã€?/span>每日上门服务不少äº?/span>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äº?/span>30小时,每2周医护人员应该至少上门服åŠ?/span>1次,服务信息在所在地区养老服务平台有详细记录、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并对上门服务团队和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定期开展老年人及其家属满意度调查ã€?/span>

4.共享服务和支持服务ã€?/span>利用已有设施、共享资源提供相关服务,为有意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转介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照护理念介绍、照护知识讲解、实操培训与日常照护指导等ã€?/span>

家庭养老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由养è€?/span>服务机构和组ç»?/span>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载入服务协议中ï¼?/span>并报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备案ã€?/span>

(四)办理流ç¨?/span>

1.申请ã€?/span>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试点地区民政部门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ã€?/span>

2.认定ã€?/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å®?/span>个性化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计划与方案ã€?/span>

3.签约ã€?/span>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å†?/span>,与老年人及家属协商确定家庭养老床位改é€?/span>项目和照护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不低于6个月),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ã€?/span>

4.改造和安装ã€?/span>å·?/span>签约的老年人纳入当年的å›?/span>难老年人家庭é€?/span>老化改造范围。安装相应设施设备,与所在地区养老服务平台进行数æ�?/span>对接ï¼?/span>纳入平台监管ã€?/span>

5.服务ã€?/span>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ï¼?/span>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工种专业人å‘?/span>,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åŠ?/span>ã€?/span>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ï¼?/span>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变åŒ?/span>ï¼?/span>及时调整服务计划ã€?/span>

(五)验收ã€?/span>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满1个月后,向试点地区民政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合同、建设投入清å�?/span>、服务数据信息清单等材料,由试点地区民政部门组织街道、社区等共同入户验收认定。验收通过后,相关信息录入所在地区养老服务平台ã€?/span>

(六)变更及终止ã€?/span>因签约服务对象住陀€�变更居住地ã€?/span>去世等原因,服务无法继续开展的ï¼?/span>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并åœ?/span>5个工作日内对所在地区养老服务平台相关信息进行变更。服务机构被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关停、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服务的ï¼?/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åº?/span>及时重新选定服务机构ã€?/span>

(七)补助政策ã€?/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可整合养老机构一次æ€?/span>建设资金补助ã€?/span>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åŠ?/span>ã€?/span>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é€?/span>ã€?/span>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ã€?/span>失能老人护理补贴ç­?/span>政策综合施补ï¼?/span>发挥各项政策çš?/span>叠加效应ã€?/span>其他家庭由政府引导、搭建平台,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ã€?/span>

1.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享受养老机æž?/span>一次æ€?/span>建设资金补助。根æ�?/span>困难老年äº?/span>适老化改造内容、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按照每张床位不高äº?/span>3000元的æ ?/span>å‡?/span>给予一次æ€?/span>建设补助ï¼?/span>每位老人限补助一次。服务机æž?/span>å®?/span>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并通过验收,服务开展满3个月后,向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递交申请,提供每户实施对象的服务协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投入清单、建设投入凭证等材料ï¼?/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审核后给äº?/span>50%的建设补助;服务开展满6个月å�?/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给予剩余çš?/span>50%建设补助ã€?/span>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用与适老化改造费用分开ã€?/span>

2.对于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困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老年äº?/span>ï¼?/span>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范å›?/span>,使用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支付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并根据需要购买增量服务,最高不超过600å…?/span>/æ¯?/span>月ã€?/span>普通老年äº?/span>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市场定价,家庭支付ã€?/span>

3.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可同等享受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工商登记养老服务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执行同样标准ã€?/span>

4.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范围ã€?/span>

试点期间签订的服务合同,试点结束后有新补助政策的,依据新政策享受护理补贴;试点结束后无其他补助政策的,本补助在合同到期前仍然有效,但最长不è¶?/span>è¿?/span>一年ã€?/span>

五ã€?/span>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ã€?/span>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é«?/span>认识,切实æŠ?/span>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作为破è§?/span>当前å…?/span>è€?/span>服务领域的痛点和难点ã€?/span>提升老年äº?/span>获得æ„?/span>和幸福感çš?/span>重要抓手,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圆æ»?/span>完成试点任务ã€?/span>

(二)强化医养融合ã€?/span>试点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ã€?/span>医保ç­?/span>部门的协调对æŽ?/span>,进一步在â€?/span>养è€?/span>床位â€?/span>å’?/span>â€?/span>家庭病床â€?/span>有机èž?/span>合上加强探索,真正实现机制互通、标准互认、资源互äº?/span>ã€?/span>提供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指南和技术操作标准等规定,依法行医,规范提供服务ï¼?/span>保证质量安全ã€?/span>

(三)加强风险防范ã€?/span>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时须有家庭照料者在场ã€?/span>

(四)强化日常监管ã€?/span>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筑军安全防线,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ã€?/span>检查、抽æŸ?/span>ã€?/span>评估ã€?/span>要强化补助资金绩效管ç�?/span>ï¼?/span>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å†?/span>ï¼?/span>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财务规定ï¼?/span>弄虚作假ï¼?/span>骗取补助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ã€?/span>

(五)强化政策宣传ã€?/span>试点地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范围、建设标准、设置流程和扶持政策ï¼?/span>积极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ç”?/span>ã€?/span>个性化的家庭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需求ã€?/span>

试点期限è‡?/span>2023å¹?/span>12æœ?/span>31æ—?/span>ã€?/span>

附件ï¼?/span>1.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参考清å�?/span>

         2.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设备参考清å�?/span>

         3.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å�?/span>

 

    宣城市民政局   宣城市财政局  

                                2022å¹?/span>3æœ?/span>1æ—?ensp;          

(此件公开发布ï¼?/span>


附件1ï¼?/font>

 

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参考清å�?/font>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1

防滑处理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ã€?/font>

2

高差处理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ã€?/font>

3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ã€?/font>

4

安装扶手

在如åŽ?/span>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ã€?/span>U形扶手ã€?/font>L形扶手ã€?/font>135°扶手ã€?/font>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ã€?/font>

5

配置淋浴æ¤?/font>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ã€?/font>

6

手杖

辅助走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 四脚手杖、凳拐等ã€?/font>

7

防走失装ç½?/font>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ã€?/font>


附件2ï¼?/font>

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设备参考清å�?/font>

 

序号

设备名称

基本要求

1

网络连接设备

保证信号传输稳定ã€?/font>

2

紧急呼叫设å¤?/font>

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等位置,易操作ã€?/font>

3

活动监测设备

具有跌倒报è­?/font>+日间实时活动监测功能ã€?/font>

4

视频监控设备

具有远程摄像功能,确认应急状态下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ã€?/font>

5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ã€?/font>

上述设施设备均应实现远程监控,数据实时反馈到机构后台监控中心ã€?/font>

 

 

附件3ï¼?/font>

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å�?/font>

 

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描述

标准时间

服务方式

å¹?/font>

�/font>
ä¿?/font>

�/font>

早晚两次查房

安排有护理资质的人员每天2次视频查æˆ?/font>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定期电话巡访

对老人进行电话问询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老人活动监测

对老年人活动进è¡?/font>24小时监测

24小时

平台服务

睡眠监测

对老人的睡眠进è¡?/font>24小时监测

24小时

平台服务

老人服药提醒

提醒老人按时服药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咨询服务

为老人提供咨询服务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紧急情况处ç�?/font>

对老人的紧急呼叫进行处ç�?/font>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亲情关怀

生日关怀、节日关怀

按需提供

平台服务

ç”?/font>

æ´?/font>
ç…?/font>

æ–?/font>

助洁服务

居家清洁、洗涤衣物、物品整ç�?/font>

根据老人的护理等级确定ã€?/font>

上门服务

助行服务

协助行走、陪同外å‡?/font>

上门服务

助餐服务

送餐上门

按需提供

委托第三æ–?/font>

�/font>

ç–?/font>
�/font>

�/font>

健康档案

建立健康档案

根据老人的护理等级确定ã€?/font>

上门服务

上门巡诊

请有护理资质的人员上门巡è¯?/font>

上门服务

药物管理

帮老人进行药物管理

上门服务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体温、血压、呼吸、心率、血ç³?/font>

上门服务

康复服务

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咨询和指引、康复理ç–?/font>

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