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单位 | 惠民事项 | 政策内容 | 享受对象 | 享受标准 | 咨询电话 |
| 快猫短视频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差足额发放低保金。 | 低保对象 | 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每人842元;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为每人755元。 | 0563-3024138 |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金 | 为特困供养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 特困人员 | 城市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295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82元。 | ||
| 低保边缘家庭 | 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但家庭人均收入(按规定扣减核算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家庭成员有重病、重残对象的,可放宽至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 低保边缘家庭 | 可凭认定后的身份享受公租房、医疗救助、免费用电基数等救助政策。 | ||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出当地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 可凭认定后的身份享受公租房、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 | ||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居家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照料护理人,按标准为照料护理人发放照料护理费。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 | 特困人员 | 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 3 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 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 ||
| 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和支出型。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
临时救助对象 |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分类分档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 ||
| 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 | 为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服务。 | 特困供养人员 | 赔付标准各县市区自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 | ||
| 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 |
为符合条件的快猫短视频 户籍持证残疾人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 2025年标准为94元/月/人。 | 0563-3028537 | |
| 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 |
为符合条件的快猫短视频 户籍持证残疾人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2025年标准为94元/月/人。 | ||
| 困难群众殡葬救助 | 1.宣州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宣区政办秘(2024)4号) 2.《郎溪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郎政办秘〔2023〕65号) 3.《广德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修订稿)》(政办〔2025〕20号) 4.关于印发宁国市惠民殡葬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2020)29号) 5.《泾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泾政办(2025)7号) 6.绩溪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7.《旌德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政办〔2025〕9 号) |
本地户籍城乡居民、本地大中专院校非本地户籍学生、驻本地部队现役军人、无名尸体等,其中宣州区、郎溪县、泾县减免对象不含已享受丧葬补助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具体享受对象以及享受条件以各县市区惠民政策规定为准。 |
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泾县免除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冷藏三天内、骨灰寄存一年内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宁国市针对四项基本服务补助1000元。针对特低保、特困、重点优抚等重点救助对象,殡仪馆提供价值200元骨灰盒或减免骨灰盒费用200元。 绩溪县针对本县户籍城乡居民自愿火化并在城乡公墓安葬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特困供养、低保等困难群体死亡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一次性补助2200元。 旌德县针对本县户籍人员实行火化并安葬在户籍地公墓骨灰穴位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低保、特困等特殊群体购买墓穴按比例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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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 | 为快猫短视频 户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2025年全市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290元/月和1700元/月。 | 0563-3024628 | |
| “护苗行动” 助医项目 |
为帮助快猫短视频 白血病患儿开展治疗 | 资助对象:宣城籍0-14周岁患有白血病儿童,目前正在治疗中,且近两年个人负担住院费用超过10万元;城乡低保对象、特困、重度残疾的家庭子女优先享受资助。 | 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 | 0563-3037670 | |
| 高龄津贴 | 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 | 宣城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城乡高龄老人。 |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 0563-2719002 | |
|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 | 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 宣城市户籍的经济困难老年人。 | 标准每月不低于60元,具体标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 | ||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给予补助 | 主要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 |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 |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对身份信息不明的,开展寻亲服务;5.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6.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应当由其亲属接领返回。亲属不能接领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回的,流入地民政部门将情况通报受助人员流出地民政部门,由其安排接领返回。因故无法接领返回的,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护送返乡。 |
0563-3022065 | |
| 宣城市医保局 | 医疗救助 | 资助参保 | 特困人员 | 100% | 0563-2830097 |
| 低保对象 | 90% | ||||
| 返贫致贫人口 | 80% | ||||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50% | ||||
基本医疗救助 |
特困人员 | 起付线无,救助比例80%,年度限额50000元。 | |||
| 低保对象 | 起付线无,救助比例75%,年度限额50000元。 | ||||
| 返贫致贫人口 | 起付线1500元,救助比例70%,年度限额50000元。 | ||||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60%,年度限额50000元。 | ||||
| 低保边缘家庭 | 起付线3000元,救助比例60%,年度限额50000元。 | ||||
|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 起付线10000元,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50000元。 | ||||
倾斜救助 |
特困人员 | 起付线15000元,救助比例50%,年度限额50000元。 | |||
| 低保对象 | |||||
| 返贫致贫人口 | |||||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
| 低保边缘家庭 | |||||
| 大病保险待遇 | 特困人员 | 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 |||
| 低保对象 | |||||
| 返贫致贫人口 | |||||
| 宣城市住建局 | 公租房实物配租 |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快猫短视频 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通过实物配租予以住房救助。 | 符合快猫短视频 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等。 | 公租房实物配租。 | 0563-2616563 |
| 公租房租赁补贴 |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快猫短视频 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且符合公租房实物保障条件并未获得实物配租的,通过发放租赁补贴予以住房救助。 | 城镇低保、低收入或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 | 公租房租赁补贴按家庭类型和人口计算,各县市区标准不统一。 | ||
| 宣城市教体局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 0563-3033278 |
|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 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 不低于800元/年。 | ||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 | 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 ||
|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 |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 ||
| 普通高中家庭学杂费减免 | 普通高中家庭学杂费减免 |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 ||
| 中职免学费 | 中职免学费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 | ||
| 宣城市人社局 | 交通补贴 | 对脱贫劳动者交通补贴的补贴对象为跨省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务工收入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 原建档立卡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每人每年500元。 | 0563-3013929 |
| 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 |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参训实际到课率不少于80%(含)且考试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两后生”、退捕渔民学员 | 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实际参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 | ||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 按照每人每月350元标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标准给予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0563-3023171 | |
| 宣城市卫健委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55周岁以后,由市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发放到人) |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2.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 3.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5.年满60周岁。 |
两个女孩或一个男孩:960元/人/年;终生只生育一个女孩:1200-1560元/人/年;独女伤残: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2160元/人/年。 | 0563-3022753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发放到人) |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3.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680元/人/月;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860元/人/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一级:570元/人/月;二级:440元/人/月;三级:310元/人/月。 | ||
|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 雨露计划补助 |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可以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每年分春、秋季可申请总共3000元的补助。 | 原建档立卡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 每年分春、秋季可申请总共3000元的补助。 | 0563-3023607 |
| 小额信贷政策 | 可贷5万元(含)以下(有还款能力的可追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对5万元(含)以内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实施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的原建档立卡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可贷5万元(含)以下(有还款能力的可追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对5万元(含)以内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 ||
| 到户产业补贴 |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发展特色种养业的,每年发放到户产业补贴。补贴类型及标准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 原建档立卡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 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 ||
| 宣城市发改委 | 生活用水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每月每户5立方米基本水价(1.2元/立方米)免费补贴。阶梯式水价中第一级水量 5-20立方米对应水价减收0.15元/立方米(执行1.05元/立方米)。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员。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用水量,每户每月免收5 立方米;阶梯式水价中第一级水量 5-20立方米对应水价减收 0.15 元/立方米。(1.2元/立方米)。 | 0563-3015999 |
|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 | 城市居民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收费减半优惠。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人员。 | 260元/户。 | ||
| 生活用天然气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每月4立方用气基数免费。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每月4立方用气基数免费(3.0元/立方米)。 | ||
|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 | 对残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1000元/户(原标准2000元/户)。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对残疾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燃气工程安装费标准为1000元/户(原标准2000元/户)。每个证件只能享受一次优惠。 | ||
| 居民用电 | 对困难群众家庭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 每月15度免费用电。 | ||
| 市发改委、快猫短视频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 | 价格临时补贴 | 价格指数涨幅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本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的乘积,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 |
| 宣城市司法局 | 公证服务 | 公证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遗产继承,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相关费用;对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申请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事项,应按照不低于50%减免公证服务。 | 符合条件的相应群众 | 根据不同情况,减免全部公证费用或不低于50%的公证费用(注:本政策自2027年12月31日截止) | 0563-3023866 |
| 法律援助服务 |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 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 | 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 0563-3018335 | |
|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 自然灾害救助事项 | 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遭受自然灾害时,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帮助他们恢复生活生产而提供的一系列救援和救助工作。 | 1.应急期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人员,解决受灾人员应急期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2.过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害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人员,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3.旱灾临时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4.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倒塌、损坏农房恢复重建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的农村居民重建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农房,维修因灾造成一般损坏的农房。 6.遇难人员亲属抚慰:用于向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员亲属发放抚慰金。 |
1.应急期救助:按照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群众人均300元进行测算,统筹用于受灾群众应急期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 2.过渡期生活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以上,救助期限3个月进行测算,县级统筹考虑需救助人数、资金总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 3.旱灾临时生活救助:按人均60元进行测算,县级统筹考虑需救助人数、资金总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 4.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按人均130元进行测算,县级统筹考虑需救助人数、资金总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 5.倒塌、损坏农房恢复重建救助:重建户均补助2万元,维修户均补助2000元。 6.遇难人员亲属抚慰:每位遇难人员1万元,发放至遇难人员家属。 |
0563-3020887 |
|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事项 | 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皖应急〔2024〕28号),开展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工作。 | 针对快猫短视频 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因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居民住房、家庭财产损失等,提供政策性保险理赔,针对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提高赔付限额。 | 实行“基础包+升级包+自选包”形式,采取“政府出资+个人负担”模式。其中,基础包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升级包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1.基础包:覆盖本区域内的所有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的外来人口。因10种自然灾害及6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0-60岁(含)赔偿限额10万元,60岁以上赔偿限额8万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死亡赔偿限额25万元;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赔偿限额5万元;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家庭财产损毁赔偿限额0.5万元。 2.升级包:覆盖本区域内所有投保了升级保险服务的常住人口和灾害发生时的外来人口,其中因10种自然灾害及6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0-60岁(含)赔偿限额20万元,60岁以上赔偿限额16万元;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赔偿限额10万元;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家庭财产损毁赔偿限额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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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残联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2025年为全市429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 补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快猫短视频 户籍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精神残疾人类别);2.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药物的精神残疾人;3.由各县市区确定困难精神残疾人救助对象范围。 | 提供药费补助1000元/人·年 | 0563-3031910 |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为643名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视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 | 快猫短视频 户籍有康复训练需求的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视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助1.55万元/人·年,视力残疾儿童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 ||
| 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 帮助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 (一)对象范围。1.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4.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 (二)对象条件。1.接受培训的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接受培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3.年满16周岁以上。4.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
平均每人补贴标准1500元,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如猪仔、鸡仔、种苗等)费用。 | 0563-3035243 | |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 为全市1091名(含广德)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为60名(含广德)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
快猫短视频 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助器具需求的低保对象、特困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残疾人,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和0-14岁残疾儿童。 | 1.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市级或本级《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中明确规定的补贴人群、辅具种类、标准等,在目录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补贴。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具体根据各地有关实施意见执行。 |
0563-3031910 | |
| 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 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提供资助 | 1.入学前户籍为本市;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年度办理。 | 0563-3035243 | |
|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 | 为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提供资助 | 1、入学前户籍为本市;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1.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2.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
0563-3035243 | |
| 宣城市总工会 | 困难职工救助 | 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情况、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职工家庭年度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职工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 |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不含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下同)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度之和;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救助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50%;对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个月之和;对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助学,以及对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个月之和。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20%进行帮扶,帮扶金额不超过2万元。 | 0563-2717410 |